企業裡最糟糕的就是那種“老好人”型的管理者,這種型別的管理者對企業的傷害性最大。
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企業的管理者,爲了籠絡人心,寧願做“老好人”,他們不願意得罪員工,無論下屬提什麼要求都給答應。
老好人是最沒有底線和沒有原則的。他們爲了不產生衝突、爲了避免衝突,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妥協,甚至是犧牲團隊的利益,因此“老好人”在企業中也是一個相對的貶義詞。
怎麼識別這個人是不是“老好人”型管理者?就看身上有沒有著三種特質:
一、凡事“大包大攬,幫員工幹活”
有些管理者是“保姆心態”,在員工遇到問題時,直接上手幫員工幹活。這麼做看似高效,長此以往,會讓員工不會再積極主動,所有的事情都依賴完成,從而變成職場“巨嬰”。
二、管理中“人情大於制度,包庇員工犯錯”
一些管理者會無原則地包庇員工,過多地攀關係、講人情,讓人情凌駕於制度之上。作為管理者,如果你不去教會員工做人和做事的標準,他又如何獲得成長呢?
作為管理者,你要知道,你是來做事的,不是來交朋友的。放縱紀律,對制度寬容,這是對員工的不負責,也是對公司的不負責任;幫助員工成長,拿到工作結果,獲得更體面的生活,這纔是對員工最大的負責。
三、不敢辭退平庸的員工
這類管理者擁有一種自保的心態,不想做“惡人”。明知道員工能力不勝任、沒有業績、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,但就是不敢去砍掉這些無能平庸的員工,生怕辭退他會得罪人,讓員工不支援自己。結果一個“小白兔”,繁衍了一窩“小白兔”,整個團隊都變得平庸。
所以,一個合格的管理者從來都不是“老好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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